1.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法律、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;堅持厲行節約、勤儉辦事業的方針;正確處理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,正確處理國家、單位和個人之間的利益關系,保持醫院的公益性。
2.建立“統一領導、集中管理”的財務管理體制。醫院的財務活動在醫院總會計師的直接領導下,由財務科集中管理。
3.科學合理編制預算,真實反映財務狀況,正確、及時、完整地記錄和反映財務收支情況,為加強經濟管理提供準確可靠的會計核算資料。
4.堅持增收節支、勤儉辦事業的原則,積極組織各項收入,防止漏收漏記,嚴格控制支出。
5.加強經濟管理,實行成本核算,強化成本控制,實施績效考核,提高資金使用效益。
6.加強資產管理,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資產,維護資產權益,提高資產使用效益。
7.參與醫院重大經濟事項的決策及經濟合同的制定,及時籌措和安排資金,監督項目實施。
8.執行和宣傳物價政策,深入調查研究,合理組織收入,為醫院增收節支提供建議和改進措施。
9.堅持綜合目標績效考核原則,建立以服務效率、服務質量、群眾滿意度、經濟效率與效益為主要內容的綜合目標考核體系,逐步形成重技術、重實效、重貢獻、重成本的績效分配機制。
10.妥善保管財務資料和數據,認真整理、裝訂、編目、立卷,案卷質量要符合會計檔案質量標準,并按規定年限嚴加保存。
11.保守醫院的商業秘密,不得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單位的會計信息。
12.遵守職業道德,樹立良好的職業品質、嚴謹的工作作風,嚴守工作紀律,努力提高
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