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在分管院長領導下,根據上級指令性工作和醫院工作計劃,負責擬定對口支援、跨江發展、扶貧及技術協作、醫聯體、雙向轉診等對外一切業務協作工作計劃,經院長、分管院長批準后,具體組織實施。
2.經常督促、檢查,在對外業務中,醫療技術操作規程、外派人員的工作職責和醫德醫風貫徹執行情況,不斷加強管理,履行協議內容,做好協調工作。
3.制定對外協作實施方案,以便執行和總結提高。
4.協助醫療、科教等管理部門,對晉升職稱的醫護人員下基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做好安排協調工作。
5.負責協調受援單位醫護人員的培訓、進修等工作。
6.組織相關專家協助醫院開展對外協單位膏方的活動。
7.負責互聯網醫院運行的各項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