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長辦公室工作制度 :
1.在院長領導下,做好醫院行政管理的組織、協調工作。
2.負責綜合擬訂醫院的工作計劃、總結和有關文件,草擬、審核醫院有關文件,并負責督促貫徹執行。
3.負責各種行政會議的安排和記錄,按要求做好傳達,并負責督促貫徹執行。
4.了解和綜合全院各項工作情況,負責同院內外有關方面的工作聯系,圍繞醫院的中心工作,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調查研究,提出解決辦法,供領導決策時參考。
5.負責醫院發出公文的核稿和公文催辦,做好文件的收發、登記,提出擬辦意見,組織傳閱、轉辦、催辦及立卷、歸檔、保管、利用和文書保密等工作。
6.負責組織安排醫院行政查房,做好查房記錄,根據查房內容,及時向有關部門反饋,并認真督辦。
7.負責組織安排醫院行政總值班,保證醫院非上班時間、節假日各項工作正常進行。
8.協調業務科室和機關科室交叉工作,并根據院領導的指示,辦理有關綜合性工作。
9.負責管理文秘、檔案、打字、復印和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。
10.負責掌管醫院印鑒,管理各科室部門的印章刻發。
11.負責安排外來單位的參觀訪問及外事接待工作,認真處理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。
12.承辦院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