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改革辦公室在院長領導下,負責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組織、協調工作。
2.負責建立并完善現代醫院管理制度,推進醫院法人治理結構建設。
3.制定醫院章程,并依照法律法規及國家(省、市)有關政策,組織章程修訂工作。
4.組織實施年度國家、省級、市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工作,定期開展績效考核核查和質控工作。
5.制定醫院內部績效考核評價辦法,組織實施各科室月度、季度、年度績效考核工作,績效考核結果與科室績效分配掛鉤,并結合考核情況,不斷完善績效考核指標體系。
6.每季度召開績效考核分析會,通報、反饋醫院及各科室績效考核情況。